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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能在没有常住户口的地方办理离婚手续吗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

2022-02-13
当事人不能在没有常住户口的地方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当事人必须有一方常住户口为东莞市,方可以在东莞市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近期个人免冠照。一【办理离婚手续的两种情形及相关规定】(1)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同一个区、县、县级市,应该共同到该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乡镇辖区内有婚姻登记处,可以就近办理。(2)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区、县、县级市,在男方或者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均可。(3)相关规定:《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离婚事宜行政管辖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二【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基本证件材料】◆双方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当事人各自的2寸近期个人免冠照各两张◆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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