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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警告。...
在中国境内已设立2个以上代表处的外国保险机构,可以指定其中一个代表处为总代表处,但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中国保监会申请将代表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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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的,由中国保监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对代表机构违反本办法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代表机构工作人员,由中国保监会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对违反本办法的其他非经营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代表机构工作人员,由中国保监会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代表机构的,中国保监会依法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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