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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法院对医院强制执行标准如下:第二百一十二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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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查实被执行个人及其家属的身份。通过查阅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到有关基层组织、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准确掌握被执行个人及其家属成员的身份,包括其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并进一步调查了解他们的职业和收入情况,为查询个人存款提供扎实的依据。 二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进行查询。充分调动申请执行人提供查询线索的积极性,对其能够提供具体银行或储蓄所的,执行人员做出快速反应,直接持有效证件前往查询、冻结及划拨,以免贻误战机。如,在执行徐崇斌诉张玉福买卖欠款一案中,徐崇斌提供张玉福在农村信用社可能有存款,执行人员根据该线索迅速行动,及时查询并冻结了张玉福一笔刚收到的货款3万余元,使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三是依职权广泛查询被执行个人存款。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相关线索,但执行人员根据对掌握情况的判断,认为有必要查询被执行个人存款的,大致界定被执行个人的活动范围后,对该范围内各个储蓄点进行拉网式查询,若被执行个人确有存款及时予以执行。 四是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家属名下存款。对被执行人虽为个人,但可执行其家庭共同财产的,为防止被执行人将现款存在家属名下逃避执行,依法主动查询其家属成员的存款情况。工作中,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查询,有时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发生法律效力依法由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的涉外执行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的裁定书,由制作该裁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机构制作的法律文书,包括裁决书和调解书的执行,由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涉外仲裁机构制作的法律文书的案件,则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证机关证明的债权文书的执行案件,由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检察院能否执行逮捕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决定逮捕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公安机关没有采取逮捕措施,在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采取逮捕措施的,或者在审查起诉阶段因为情形变化不再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而需要逮捕的;二是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中需要逮捕的情况。人民检察院虽然有逮捕审查批准权和自侦案件的逮捕决定权,但是逮捕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能自己执行。也就是说,无论是检察院批准逮捕的,还是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应当将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的文书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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