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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人员就可以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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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务追讨,一般来说,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超出经营范围,以盈利为目的,经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按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定金规定中的经常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的多人(包括公司和个人)以借款和其他名义借款10次以上。贷款逾期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的次数按一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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