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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挂靠公司法人很有可能会就企业的违反规定、违规操作担负行政责任。除非是他能证实对企业个人行为不知道。还很有可能会就其自己、企业的董、监、高...
⒈挂靠公司法人很有可能会就企业的违反规定、违规操作担负行政责任。除非是他能证实对企业个人行为不知道。还很有可能会就其自己、企业的董、监、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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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为;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可能被行政处罚,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1、挂靠人为实际施工人,其有权向工程发包人(建设方)与被挂靠人(转包方)主张工程款。 2、法院有权收缴双方因履行挂靠合同的非法所得。 3、被挂靠人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1、挂靠人为实际施工人,其有权向工程发包人(建设方)与被挂靠人(转包方)主张工程款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如果工程建设方(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的,挂靠人(实际施工人)就可以直接向工程建设方索要工程款;如果工程建设方已经将工程款支付给被挂靠人,那么挂靠人就可以向被挂靠人主张权利。 2、法院有权收缴双方因履行挂靠合同的非法所得 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可以收缴非法所得。具体收缴的对象为: ( 1)对于挂靠人而言,其非法所得应当为扣除实际施工成本以外已经实际取得的工程利润。 ( 2)对于被挂靠人而言,其收取的工程管理费应当被收缴。 3、被挂靠人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依据《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贵公司还将受到罚款、降低资质,甚至是吊销资质的行政处罚。
1.分公司隶属于总公司,属于公司的紧密层,分公司没有独立核算的资格,一切服从总公司,挂靠的公司不一样,它属于分散层,自己独立核算,只不过利用总公司的资质参加投标罢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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