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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列情况下,遗嘱无效: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遗嘱人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设立;遗嘱伪造;遗嘱被篡改;见证人不合格等...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著作权、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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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效遗嘱有如下几种类型: 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有了完全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这种情形由于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应当是无效的。 3、伪造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根本不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当然无效。 4、被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遗嘱被篡改的部分无效,其它未篡改部分仍属有效。 5、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 6、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7、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时,遗嘱的这部分也应认定为无效。
遗嘱无效的情况包括: 1、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遗嘱无效; 2、处分了别人财产的遗嘱部分无效; 3、串改和伪造的遗嘱,被串改和伪造的部分无效; 4、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5、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立的遗嘱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遗嘱具有以下情形之 一,无效: 1、遗嘱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 2、遗嘱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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