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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作为分公司的股东,其即可以是总公司的股东,也就是说他是总公司和分公司共同的股东,也可能不是总公司的股东,而只是投资分公司,并取得分...
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财产权利的,并且受总公司的监督,而股东是需要承担公司债务,所以分公司是不能作为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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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公司股东没有分公司的股份。因为分公司是没有股份的,所以也不存在总公司股东持股的问题。分公司作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从属机构,没有独立的名称和产业,并且由总公司对分公司债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不可以。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投资人、认股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股东可以凭股票而主张自己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32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由此可见,公司还未正式成立,股东是不可以拿到股票的。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在存在多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多个公司。因此,除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外,其他公司的股东都是可以再投资设立新的公司,只要不损害公司的权益都是被允许的,股东还可以对外转让自己的股权,从而退出公司的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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