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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一、在昆明市主城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且实际居住的;住宅户籍人均住房面积达到当年城市人均居住面积标准(人均22.72平方米...
以下是对昆明户口落户条件有哪些呢的问题的回答: 1、落户申请。 2、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通过银行按揭的需要提供银行按揭证明及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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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昆明市就业的,且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若用人单位与其依法签订1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不间断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的,凭本人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可在专设的人力资源集体户落户。在昆明市户口管理中对于大学本科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尚未就业的,可先落户后择业,户口可落入专设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可以的。昆明市主城区户籍人口租住在市、县、区(含县级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的,承租人可以申请将整户户口迁入公共租赁住房落户。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十四)放宽投靠政策,解决人户分离问题1.昆明市户籍人口购买市、县、区(含县级市)政府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且实际居住的,可以将本人和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及父母(含配偶父母)的户口迁入合法稳定住所地落户。2.昆明市主城区户籍人口租住在市、县、区(含县级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的,承租人可以申请将整户户口迁入公共租赁住房落户。3.主城区以外的昆明市户籍人口租住在市、县、区(含县级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的,承租人可以申请将整户户口迁入公共租赁住房落户(主城区除外)。4.承租人如发生户口迁移,经户口移入地相关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优抚待遇。租住在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退出住房保障家庭的人员应当将户口迁入实际居住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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