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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有...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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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医疗事故是指对患者造成明显人身伤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例如,患者的下列情况之一:1。双侧轻度不完全面瘫,无功能障碍;2、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3、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4、拔除健康恒牙;5、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在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6、口周和面部软组织轻度损伤;7、非解剖变异等因素。拔除上颌后牙时,牙根或异物进入上颌窦需要手术取出;8、组织器官轻度损伤,修复后无功能障碍;9、拇指末节1/2缺损;10.除拇指和食指外,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11、拇指末节缺失;12、软组织内异物滞留;13、体腔内残留异物已包裹,无需手术取出,无功能障碍;14、局部注射导致组织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儿童大于体表面积5%;15、剖腹产造成胎儿损伤;16、产后胎盘残留导致大出血,无其他并发症。
一、四级医疗事故鉴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第四条 四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无功能障碍; 2、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 3、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 4、拔除健康恒牙; 5、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 6、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 7、非解剖变异等因素,拔除上颌后牙时牙根或异物进入上颌窦需手术取出; 8、组织、器官轻度损伤,行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9、一拇指末节1/2缺损; 10、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11、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12、软组织内异物滞留; 13、体腔遗留异物已包裹,无需手术取出,无功能障碍; 14、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儿童大于体表面积5%; 15、剖宫产术引起胎儿损伤; 16、产后胎盘残留引起大出血,无其他并发症。 二、四级医疗事故有无精神抚慰金?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四级医疗事故是没有伤残,而且,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没有伤残、或有伤残不是医疗过失行为造成那也就没有精神抚慰金的。 医学会和医院同属卫生部门,发生医疗事故,事故等级是卫生部门的行政处罚依据,所以,在医学会鉴定是很难的到公正的结论的,建议申请法定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损害与疾病的关系评定及医疗纠纷鉴定。 医疗事故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等级越高说明医疗机构的过错程度越小,相应的患者受到的损害也就越小。在确定了等级之后,医疗机构,就需要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规定,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给患者。
以下情形,属于医疗过失: (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 (3)医疗过失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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