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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说,宅基地闲置或者房屋倒塌超过两年没有重建的,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重新进行分配。根据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
一户多宅的,要区分造成多宅现象的原因,区别对待,如果有合法原因的,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必须坚持一户一宅,只能确权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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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开展;现阶段,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根据我国《住房登记办法》的规定,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法律文件生效或事实发生后申请住房所有权变更登记:(1)住房所有权人姓名或姓名变更的;(2)住房位置变更的;(3)住房面积增加或减少的;(4)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住房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总之,如果有变化,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更改宅基地证,以满足实际情况,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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