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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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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1、本人需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按规定向公司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公司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预约印鉴2、持有个人证明书、申请书和相应证明资料,向员工当初的公积金存入账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处理。3、员工审查员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员工提取审查,印刷受理收据确认员工,将受理收据的一连和证明资料原件交给员工4、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员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存款账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如下: 1、职工所在的单位出具提取证明; 2、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提取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日之内会作出决定是否准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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