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本条例所称企业信息,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 (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1号公布)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材料、或者全部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司法鉴定机构变更名称、负责人、业务范围、资金数额、司法鉴定人,以及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其他登记事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司法鉴定机构因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可以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停业整改,期限不超过一年;整改达到设立条件,可以申请恢复执业。 司法鉴定机构因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能保持某项司法鉴定业务执业条件,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停业整改,期限不超过一年;整改达到执业条件,可以申请恢复从事该项业务;逾期不申请停业整改或者整改期满仍不符合执业条件以及整改期满不申请恢复从事该项业务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办理业务范围变更登记。
(组织推进体制)本市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厅是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XX、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新闻办、XX以及其他有关行政机关在市政府办公厅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推进工作。区(县)政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8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312人已浏览
1,2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