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好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办理。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
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为6个月本人工资; 2、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为: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0-30周岁的,5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40周岁的,4个月平均工资。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2878元每月的,按照2878元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有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共计14个月的浙江社平工资4309.9元)合计60338.6元, 3、还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鉴定费等等赔偿项目
劳务工的劳动关系在劳务公司,那么员工工伤赔偿也是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项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法律规定计算。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7人已浏览
3,010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1,6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