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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1、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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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一些劳动合同法26条规定的有关内容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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