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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非所有权人。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以下材料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一)筹备组出具由组长签字的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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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应当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未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其限期交纳。因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等事项引起相关争议的,人民法院或者机构应当及时受理。业主转让物业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专业性服务企业结清相关费用,受让人应当将物业权属转移情况、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外埠物业服务企业进入本市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应当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备案,并到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物业服务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收取。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公布,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业主反馈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并及时公布物业服务费收取、使用等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实行物业服务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公布物业管理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实行包干制收费方式的,应当公布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场地经营所得的收支情况。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的,可以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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