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很多药品或者医疗器械的经销商,如果没有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很多产品就不能卖,比如说体外诊断试剂就属于三类医疗器械,只有有相关证书,才...
1、许多药品或医疗器械经销商,如果没有三种医疗器械营业执照,许多产品不能销售,如体外诊断试剂属于三种医疗器械,只有相关证书,才能销售本产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事项属于其职权范围,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二)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三)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四)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的,应当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通知书。
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资料(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书》(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行的企业名称预批准证明书(3)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身份证、学历或职务证明书复印件和个人简历(4)企业组织机构和职能(5)企业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住宅所有权证明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6)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和储备设施目录)企业经营范围。申请人应向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受委托的设立区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行申请。申请人提交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发行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接受委托的设立区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申请事项不在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应当立即作出不受理的决定,发出不受理的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二)申请资料有可当场订正的错误,申请人当场订正的;(三)申请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天发出申请书,或者当天发出正常的申请资料。过期不通知的,从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受理(4)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的职权范围,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所有补正申请资料的,发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按受理专用印鉴,注明受理日期。
1、经营企业经办人携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申请表、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前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核查; 3、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7人已浏览
369人已浏览
906人已浏览
1,7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