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大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公司帮助完成。 以贵阳为例: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
1、没有年限规定。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_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2、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3、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生育津贴申领的方式各地不同,有的地方是职工自行办理生育保险备案、申领手续,自行到银行领取生育津贴的。有的地方是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备案手续,社保中心将生育津贴打在单位账户,由单位进行发放。不过,无论那种方式,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报销都有时限的。关于如何领取问题,应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工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由用人单位向登记参保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如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工资,应当将高出部分足额发放给职工本人。 依照《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资数额除以30.4计算。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0人已浏览
516人已浏览
36,643人已浏览
5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