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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处理如下:未缴纳公积金的,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名单开立个人账户,向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缴纳公积金总数;缴纳公积金的,单位应当携带职工公积金转...
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转出职工向原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证明,原单位持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并附异地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证明到中心进行审核,中心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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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
成都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除外地户口离职、离退休金额在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我经中心或三个办事处审核后才可到建设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1、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并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2、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3、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有效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账户余额不超过5万元的已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龙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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