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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房地产局办理,按房价上涨的比例计算一半的产权,到目前为止可以转换多少钱,供应你的兄弟,可以去掉。这种情况就像房屋销售一样,也属于转让,估计...
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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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问的问题应当讲清楚。从你所述情况来看,你应是不想把房子分给他。所以你现在有两种方式,一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房管局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房产证上加上你弟名字的行为无效或予以撤消;二是可以要求民事确权,确认此房为你本人出资购买,你所寄钱的证据,可以到你寄钱的银行去调取。 另外,你二弟不赡养老人,老人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其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赡养义务。
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产证上的人如果死亡时没有妻子、子女、父母,也没有遗嘱,房子可以由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继承。如果房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都早已死亡,又只有一个兄弟没有其他兄弟姐妹的,房子可以由弟弟继承并处理。但是,如果房主死亡时,父母、子女、配偶中有一个人在,就应由在的那人继承,兄弟可以帮忙管理,但不能处分。
具体可分两种,一种是法律上的共有,即房产登记在原户主和原户主哥哥两人的名下(房产证上可以查看房产权人为几人,具体是谁,一种是事实的共有,即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但是内部约定为多人共同使用共同管理。如果是后一种,你可以凭房屋买卖合同(即你提到的转让合同)和卖主(原户主)一起到县房管局办理变更产权人登记,获领新的产权证。并一起去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即使原户主的哥哥主张继承该房产的财产份额,也只能向原户主主张分割卖方款,因为你是善意第三人,原户主兄弟俩的共有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如果是前一种,那么你购房就存在一定法律上的风险,因为原户主的哥哥是该房屋的产权人之一,具有法律上要件。原户主的哥哥死亡,其继承人可能申请原房主是无权处分房屋,此次买卖房屋合同无效,到时你会返还房屋,取回购房款,那样很麻烦。你可以取得原户主的哥哥的继承人的同意,达成一个书面的协定,避免你以后可能出现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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