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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工资是劳动报酬,女职工产假期间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资,享受劳动保险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 工资是劳动报酬,女职工产假期间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资,享受劳动保险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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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生育保险与生育期间的工资是不能同时获得的,也就是说,如果你从社保中心领取了保险金,就不能再向单位要求工资了,或者相反,你领取了单位工资,领取生育保险金的权利也就成了公司的了。所以你领取四个月的社会保险工资后,不能请求单位给工资了。 第二、产假是四个月,你申请哺乳假六个月,按照法律的规定,哺乳期间是不能仅仅因为需要哺乳而休息的,所以,如果单位允许你休息,但是不发给你工资是正确的。当然,哺乳期间你工作的话,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给你哺乳时间。 从上面的法律规定来看,哺乳本身是没有法定假,但是根据天津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第十二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婴儿身体较弱或单位没有托幼设施、上班路程较远,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月。哺乳假期间,工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所以你提出80%的工资,需要各种条件,并经过单位审核批准,方可以支付的。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1.生育津贴,是指女职工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目的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或休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2.享有生育津贴是生育的职业女性一项基本权利。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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