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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四种: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只能对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得自由支配其财产。但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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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合同只是诉讼请求中的一个请求事项,目的是使合同归于无效。那么合同一旦签订后,能否撤销呢?根据《》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也要注意,在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而且这个一年与诉讼时效不同,不能中止、中断、延长。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四种: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四种: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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