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
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 1、应签而未签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中规定了劳动者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哪些情况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1、全日制在校生。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尽管这一规定仍有争议,但一般司法实践认为学生没有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不能与使用者形成劳动关系,其打工行为只能由一般民事关系处理。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劳动报酬等不受劳动法的最低工资等制约,也不需要购买社会保险。从企业的角度来看,雇佣学生可以合法降低雇佣成本,也没有厚度。 在现实生活中,使用学生实习已经成为某个程序的雇佣模式。社会保险,最低工资,加班等用工成本在不断攀升,这使得劳动密集型的企业不堪重负,使用更多的学生实习成为降低成本的方案之一。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一些中介机构专门运作此事,作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联接。 2、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另一类是虽达到退休年龄(通常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特殊岗位可提前),但未能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 一般认为,已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者,其退休后被返聘而与用人单位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只是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2008年9月18日生效的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终止。该条例对《劳动合同法》作出了修正,把后者所规定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修改为达到退休年龄即为终止,即不论劳动者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一到退休年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即为终止。结束后,如果工人继续在职场工作,形成的关系当然不是劳动关系。
一、实践中存在以下三种事实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自始就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但期限届满后,双方以口头形式或者行为表示继续劳动关系,而没有续签书面劳动合同; 3、由于双方的书面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规定,致使其成为无效合同,而双方已依此确立了劳动关系。 二、由此可以归纳出符合事实劳动关系须具备以下要件: 1、劳动行为已经发生,即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从属关系,此区别于劳务关系; 3、其合法性要件上存在一定缺陷,这也是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原因。 可以根据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程序进行认定,还原事实劳动关系,重新确定。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以后可以享受到合法的劳动关系带来的福利,享受工厂企业的待遇。因此,大家对于无法拿出证据的劳动关系,要积极申请认定,维护自身利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5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78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