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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补充: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
一、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一)办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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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需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具体有: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没有户口簿、身份证的也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三、另带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办理登记手续可在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可以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书;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当事人无法出具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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