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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成立后应按《公司法》的要求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4、公司自作出解散决定之日起停止营业。 5、…… ××公司股东会 法人(含其他组织)...
公司股东表决的内容有: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除本法规定外,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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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规定适用特别决议的事项有: 1、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但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为特别事项); 2、公司分立、合并或变更公司形式(如非股份变股份,内资变中外合资等); 3、公司解散和注销; 4、公司章程修改。 以上特别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上述第1项即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为特别事项,只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就可以了。
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有,修改公司章程;决议增资或者减资;公司合并、分立;公司解散;以及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对于特别决议事项,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即可。但是,公司法规定以下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它们是: 1.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 4.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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