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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形成的新型企业的组织形式。 资本是以股份为主构成,职工股东...
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的区别是: 1、形式不同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形成的新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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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央确定的“抓大放小”企业改革方针的实施,在我国中小企业中逐步实行了一种名为股份合作制的企业经营形式。特别是在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将股份合作制作为以后,股份合作制经营方式便大面积推广开来,不少城市都开始以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对现有企业进行改组与发行,对促进现有企业的改革增效发挥了积极作用。 那么,什么是股份合作企业呢股份合作制企业即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方式的企业。所谓股份合作制,是指在企业投资方式上采取股份制,即由若干不同的投资者以等额股份的方式共同投资;在股份构成上,以企业职工股为主,并兼而吸收有其他股份,如法人股、国家股等股份;企业分配方式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配相结合的企业经营方式。 原国家体改委经国务院同意发布的《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指出,股份合作制是采取了股份制一些做法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有机结合。劳动合作是基础,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民主管理,企业决策体现多数职工的意愿;资本合作采取了股份的形式,是职工共同为劳动合作提供的条件,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出资人。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有利于共同劳动条件的改善、企业竞争能力的提高和劳动者长远利益的增加。股份合作制是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是现阶段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走向共同富裕的一条重要途径。
第一、拟订总体改组方案。一般由企业会同聘请的具有改组和主承销商经验的证券公司(改组的财务顾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拟订股份制改组及发行上市的总体方案。 第二、选聘中介机构。企业改制除需要聘请证券公司作为财务顾问之外,还需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这些中介机构将在改制过程中协同证券公司及改制企业完成审计、资产评估、出具法律意见等必要的工作。 第三、开展改组工作。这是改组方案的实施阶段。如果企业改组涉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国有股权管理等诸多问题的,均须按要求分别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四、发起人出资。企业设立验资帐户,各发起人按发起人协议规定的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以实物资产出资的应办理完毕有关产权转移手续。资金到位后,由会计师事务所现场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五、公司筹委会会议,发出召开创立大会通知。主要工作为初步审议公司筹备情况及公司章程草案,并确定创立大会时间,发出召开创立大会的通知。 第六、召开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董事会会议、第一届监事会会议。 第七、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在办理登记手续阶段,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主要工作为:改制后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先办理名称变更预先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登记表格;企业改制需要新增货币资本的,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按照《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股份是股份制企业用以吸收股东投资,计算投资数量,并据以分配投资收益的计量单位。股份以其持有者的身份而具有不同的性质,个人持有为个人股,法人持有为法人股,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持有则为国家股。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中,由于企业基本上实行了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故而对于企业股份作上述划分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而在我国正在形成的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不同股份还不能完全做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例如对于上市股份公司,由于某些历史原因,国家股法人股还不能与社会公众股一样上市交易;股份合作制企业中的国家股、法人股也不能完全与企业内部职工股一样享有权利。因而在我国股份制企业中,在一定时期内,仍需承认各种不同性质投资者持股的差别。在大的原则上坚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而在一些具体做法上实行一些必要的区别对待,从而充分调动不同持股者的积极性。对于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设置问题,《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第六条提出,“企业应当设置职工个人股,还可根据情况设置职工集体股、国家股、法人股。职工个人股是职工以自己合法财产向本企业投资所形成的股份。职工集体股是本企业职工以共有的财产折股或向本企业投资所形成的股份。国家股、法人股是国家、法人单位已经投入的资产折股或新增投资入股所形成的股份。企业是否设置国家股、法人股和职工集体股,国家股、法人股的出资人如何保障投资收益,由企业出资人协商议定”。“职工个人股和职工集体股应在总股本中占大多数”。由此可见,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必设股权为内部职工个人股,这是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基本要求,否则就不属于股份合作制。在设置职工个人股的基础上,企业还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国家股、法人股和职工集体股,而且无论企业股权设置如何,职工个人股和职工集体股在企业总股本中应占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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