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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不可以领失业金。灵活就业人员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不能缴纳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以上并在停止缴纳失业保险后60天内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金。按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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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灵活就业人员不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因为灵活就业人员不符合失业补助金领取的条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的规定可知,只有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三个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一、苏州市区(市本级、姑苏区、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在职待遇;应当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二、若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灵活就业参保登记:1.具有苏州市市区户口,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的自谋职业者、自由职业者,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自主就业或非正规就业人员,以及失业人员。2.外地户籍人员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市区的灵活就业人员。三、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1.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不提高个人缴费比例的情况下,统一参加职工生育保险。2.灵活就业人员可同时参加以上三个险种,也可选择参加养老保险或医疗(含生育)保险。3.灵活就业人员不参加工伤、失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因为自身工作时间不固定,许多人经常跳槽,其在职时间短至两三个月,甚至一两个星期。而现行办法规定,参保1年内或者自行都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只计算其缴费时间。《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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