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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了哪些劳动人

2021-11-06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的内容: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任务的完成,或者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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