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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 一对夫妻已有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 (二...
《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规定,夫妇已有两个孩子,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允许再生一个孩子:(1)两个孩子中有残疾儿童,不能成长为正常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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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生育新政策是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都可以再生一个 再婚生育新政策是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都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按照各地现行计生条例,关于再婚家庭生育子女的问题上规定较严格,只有当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时,才能获准再生育一个孩子;而广东规定较为宽松,包括一方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双方各有一个子女,但都随前配偶,这几种情况都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依据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次修正)第十一条婚前怀孕生育属违反本条例规定提前生育,应当按你们夫妻双方上述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总收入的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所以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你的处罚是有依据的。 但是你如果能提供婚前怀孕生育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不得给予你们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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