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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成公积金委〔2018〕6号) 参考来源:http://gk.chengd.gov.cn/...
1.合同生效满一年; 2.贷款逾期的,先还清所拖欠的贷款本息,再申请提前还款; 3.在提前还款日,按照提前归还的本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并结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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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提取后仍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职工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政策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用于自住 职工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职工租住住房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 注意: 每季度可提取一次,每年不超过四次(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政策规定: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政策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办理流程: 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审核---→中心进行审批---→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出具《担保承诺书》---→借款人凭《担保承诺书》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办理委托公证手续---→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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