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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享受老退伍军人补贴政策的条件是什么需要在1954年11月1日前入伍年龄在60岁以上,并且没有享受到国家关于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室...
对于退伍军人转业从事企业经营,从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可享受3年内免征营业税的福利政策;根据相关政策法规,退伍军人按服役年数每月给予相应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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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公司15周年抽奖活动是否属实我在腾讯上填了详细资料。可之前的页面上并没有说明要交2000的保险金。我是学生有绿色通道交1000元就可以了。提交了资料后就说要交风险金。还说这就等于签署合约。违约要陪10万。当时就被吓到了,给他打了1000元,后他又打电话说奖金让国税局给拦下了,要我就交8000元税。请问会被起诉吗
您去相关单位询问。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发给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1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围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1、退伍军人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财税〔2005〕18号文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第一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第三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第二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按照新开办的企业。 2、其他:国务院颁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2条规定:“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征兵工作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有相应规定,如《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以服现役。学生依照前款规定应征服现役的,原就读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学校可以酌情减免学费;本人申请调整专业的,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照顾,妥善解决。《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退役士兵在校入伍未完成学业的,退役后可以回原学校复学。不要求复学的,按本办法第14条的规定办理。复学的退役士兵,视为自谋职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仔细阅读
不是补贴,叫养老金。养老标准分为一次性养老金和定期养老金,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军人养老优待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生前做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病故的军人,除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给予遗属一次性养老金外,军队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遗属一次性特殊养老金。第十五条规定,一次性养老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18岁以下的兄弟姐妹和18岁以下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第十七条规定,定期养老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定期养老金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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