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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签字人、实验室负责人审核鉴定文书,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签发鉴定文书,应当逐一审验下列内容:(一)鉴定主体是否合法;(二)鉴定程序是否规范;...
委托鉴定单位及其送检人不得暗示或者强迫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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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完成后其鉴定资料应当永久保存:(一)涉及国家秘密没有解密的;(二)未破获的刑事案件;(三)作案人可能或者实际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死刑的;(四)特别重大的火灾、交通事故、责任事故和自然灾害;(五)办理案(事)件部门或者鉴定机构认为有永久保存必要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案(事)件的鉴定资料保存三十年。
鉴定机构受理鉴定时,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查验委托主体和有关手续是否符合要求;(二)听取与鉴定有关的案(事)件情况介绍;(三)查验可能具有污染、爆炸、放射性、传染性疾病等危险的检材或者样本,对确有危险的,应当在排除危险后受理;(四)核对检材和样本的名称、数量和状态,以及检材和样本的来源、采集和包装方法等;(五)确认是否需要补送检材和样本;(六)核准鉴定的具体要求;(七)鉴定机构受理人与委托鉴定单位送检人共同填写《鉴定事项确认书》(一式两份,鉴定机构和委托鉴定单位各持一份)。
公安机关委托鉴定,如因技术能力等原因或者法律另有规定需要委托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应当委托取得合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公安机关委托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由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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