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说到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自动离职这个词不是劳动合同法的概念,而是日常就业过程中自己创造的一种说法,在法律上是不存在和不允许的。因为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实行的法定解除制只能由双方协商解除,劳动者因自身原因或公司过错提出解除,公司因劳动者过错或不称职提出解除。简而言之,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有一方明确表示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因此,如果劳动者旷工,公司不能在旷工天数达到一定标准后默认离职,而应根据旷工行为发出解除通知。双方都不在乎的状态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已经解除。
一般不含节假日15天。《劳动法》规定,旷工15天的,单位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解聘。旷工时间计算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2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3,053人已浏览
7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