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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应当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经济和信息化、科学技术、公安、质量技术监督、财政、金融、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以居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履行下列预防腐败工作职责:(一)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制度建设,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后评估、纠错和问责制度;(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三)健全人、财、物管理制度,加强对人事任免、政府采购、投标、资金使用、资产管理、资本经营等岗位和环节的监督制约;(四)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和行政层级监督,建立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五)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六)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七)其他预防腐败工作职责。
机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或者有关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预防腐败工作职责,致使本单位发生腐败案件的;(二)明知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腐败而隐瞒不报或者不移交有关机关处理的;(三)干扰、妨碍或者拒不配合预防腐败机构和监察、审计、检察机关依法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的;(四)接到预防腐败机构和监察、审计、检察、审判等机关建议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改正,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五)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六)泄露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举报人相关信息的;(七)干扰、阻碍新闻媒体依法进行舆论监督,造成不良影响的;下转4版(八)其他妨碍预防腐败工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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