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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儿子和媳妇将原房产售出,原房产证上登记姓名为母亲、儿子和媳妇三人,原房产为动迁款购置房,原房产证上的媳妇的姓名是婚后加上去的,...
具体解决办法:1、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前全资购买的,不管婚后登记谁的名下,都应当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房产属于子女所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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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要结合你们家里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与您的儿子与儿媳时间长短,您的家庭经济状况等都有关系
不是。但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你买个房加上你儿媳的名字,也是婚前财产。打官司她赢不走房子的。不过,加了她的名字,想要卖房就需要她签字了。当然,你也可以离婚,然后通过法院把房子要回来,然后再卖房。房产证上的名字决定了卖房的时候签字人是谁。要是还没结婚,最好别加名字,因为如果你们将来要卖房子,多一个人名字,很麻烦。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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