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如何办理继承房地产转让(一)办理房地产证明书转让手续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书;(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时,应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类。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证明;3、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遗嘱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材料:被继承人立遗嘱(遗嘱必须是已经公证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不能认定其真实性)。(三)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以下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证明(原件)、继承权公证书或者遗嘱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4)遗赠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纳税。二、继承房地产携带哪些材料1、公证处需携带原产权人死亡证明、产权证复印件及所有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套。房管局需要的材料与正常过户基本相同,只是还需要一份公证书。《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本文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这文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赡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系列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赡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平等。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于已经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过继转移如果没有签订该抚养协议,也没承担照顾责任,该堂兄趁父母年老糊涂,通过不合法手段做出假遗嘱,是否可以继承超出当初承诺部分或全部财产。 回答 1没有在病老时照顾父母,或并没尽职照顾,该遗赠抚养协议是无效。 2,继承谈不上,因为你这个堂哥本身就不是法定继承人,你才是法定的继承人。对于他只有遗赠,如果你父母出具了经过公证的遗赠协议,那就是有效的。
过继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分情况而定,如果过继子女已经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则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如果过继子女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则过继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民法典》明确规定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