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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
结婚前全款买房,结婚后办房产证,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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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如何分割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这种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注意: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我们可以看出预售合同作为房屋买卖合同且在双方婚姻合法期间应算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分割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按市场价减去贷款的金额进行分割。
我们的观点也是分成两派,两种观点都有。个人认同您的观点(房改房是带有一定福利政策的房子,一户只能享受一套,换购时A房已按2004年房改成本价被回购,A房产权随着房子已经转移给回购单位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男方所拥有的产权已经消失。B房是我们双方共同享受房改成本价(超面积部分是按市场价)购得的,购房前即已明文规定,该房产权证为房改房。因此,离婚应按50%分割。)只是,对于2004年被回购的房款,由于是婚前男方个人财产的转化,我们可以认为是男方的个人收入,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相应地,在分割B房时,可以先将该部分房款剔出来给男方,其余的折价房款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平均分割。以上这样的案件,法官的因素很大,祝福您好运吧!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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