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看案情看案情,如果重大或者特大案情有必要的时候还是要出庭作证的。如果拒绝作证,法院院长可以强制执行,或者行政拘留15天。...
1、对到庭证人证言的质证(律师对证人证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质证) a、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b、证人的主观能力。如感知力、记忆力、表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的。在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功能在于证人证言是一种重要的证据来源与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证人对于查清案件事实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对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也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最高院《简易程序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规定》第19条第1款、第54条第1款的限制。” 最高院《民诉证据规定》中的举证期限只适用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不受该规定中30日的限制。 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要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和案件的难易程度来确定,一般根据以下几种不同情况来确定案件的举证期限。 一是被告在应诉时明确表示需要15天答辩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3条之规定,答辩期为15天,因而举证期限不少于15天。
(一)对到庭证人证言的质证(律师对证人证言应从 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质证) 1、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证人的主观能力。如感知力、记忆力、表达 力等; 3、证人的基本情况; 4、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 5、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和条件; 6、证言的内容及要证明的问题; 7、证人前后的证言是否矛盾; 8、证言与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及其因果关系 9、对证人证词的质证,即是对法庭上宣读的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的质证。 10、证词形成的时间、地点和环境; 11、证词的来源; 12、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13、证人的基本情况: 14、证人的主观能力。如理解力、记忆力、表达能力、感觉能力等; 15、证词的内容及要证明的问题; 16、证词的真伪; 17、证词与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及其因果关系; 18、证人未能出庭的原因;(是否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的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6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