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也就是说,即使是婚前房产,婚后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也不需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也就是说,即使是婚前房产,婚后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也不需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产证上加名字不交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2号》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所谓“房产证加名税”,实质上就是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等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均需要缴纳契税。 将房屋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共有的契税政策定为免征,具有合法性,免征并不是不征,免征通常是基于某些特殊考虑,有期限,契税暂行条例中规定,财政部规定的项目属于减征或免征契税的范围。
可以通过房产过户方式,修改房产证名字。 需要交纳的税费主要有: 1、契税:一般是房款的1%(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缴纳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4%) 2、营业税:房产证未满5年的交5.6%,产证满五年可以免交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交易费:3元/平方米(但是一般需要买房人把双方的交易费都交了,也就是6元每平米) 5、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6、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因为买的是单位经济适用房,而你当时没有购买资格,借用同事的名义进行了购买,当时你与他签订了协议,说明购房款由你出,房屋归你所有,而产权证上写的是他的名字。应该说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是却是违背当时的政策规定的,是侵害了对方的一定权利的.我想这是此后对方一直不同意过户的原因.现在房价上涨,对方提出要收回房屋(是对方的房产证),有一半道理。你们应该协商解决纠纷,他如果要合理收回房屋的话,那么除了要付给你当时的购房价款外还应该付给你房屋价格上涨差价的50%,如果你要过户的话你也应该付给对方房屋价格上涨差价的50%.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13人已浏览
352人已浏览
502人已浏览
1,4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