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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
房屋产权归属以登记为准,因买卖双方已约定待房款全部付清后再办理过户手续,由于房款尚未付清,因此目前房屋的产权仍应归丈夫妹妹所有,房屋尚未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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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购买,购买者继续向银行还贷,需要去银行办理还贷的手续。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还处于抵押状态,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但是,在现实中,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实现。 1、转按揭。所谓“转按揭”,是指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该房子是你老公及他妹妹的共同财产,不属于你们直接的夫妻共同财产,故离婚的话,你无权要求分割。至于婚后你们共同供房的款项,你可以要求分割。房产更名的话,确实比较麻烦,尤其是按揭贷款中的房子。并非你想更名就更名的,除了必须你老公及其妹妹书面同意外,还必须获得按揭银行同意(如果你能证明你的经济状况及收入比你老公的妹妹好的话)。
如果双方已经离婚,那么就可以自己贷款买房,属于其个人财产,与其户籍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如果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买过房产。那么当事人在购房,属于二套房。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其次,就二套房的认定,各地也有相关政策出台。就该案例而言,当事人可以采取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证明自己不是"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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