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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
公司辞退员工一般会有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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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满之后,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一定的理由,是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不想用你了,他一定会找出个理由,最好的就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的”,那么按照,用人单位就可以提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了。碰到这种情况,你要通过继续履行,也没有多大意义了,不如要回法律规定的自己的权利。 1、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或者额外支付给你一个月的工资(注意仅限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 2、经济补偿金:以事实劳动关系发生开始计算,就是指你实际到工作的时间一直算到你离开公司,如果满了6个月,就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未满6个月,发给半个月的平均工资。注意,这里的平均工资,按你从工作开始每月工资奖金的总和除以总的月数,不是合同上规定的底薪。 3、事实上,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擅自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经仲裁不成立的话,那么应当给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但是这方面的实际索赔很少有成功的,能拿回单份的就不错了。 4、你的也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给你,不过前提是你自己有比较详细的记录。否则恐怕连劳动仲裁也帮不了你的。对于公司要你自己的事,不必理会,反正已经准备不做了,撕破脸也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你应当首先和公司讲清楚你的立场,你的要求(就是前面说的三部分钱),如果公司不付给你的话,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把该拿回来的钱拿回来。另外,如果参加了社会保险的话,要让公司在15日内帮你转移,如果没帮你交社会保险,也可以要求公司适当补偿给你。
1、被无故辞退,属于违法辞退,可以要求1个月的工资作赔偿金; 2、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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