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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顺序如下: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划入职工账...
房地产破产的清偿顺序是: 1、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然后支付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的补偿金; 3、再偿还欠缴的社保费用和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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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顺序如下: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及经济补偿金; 3、前项社保费用以外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 4、普通债权。《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若是因为妻子不能生育而导致离婚的,关于赔偿问题,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如果男方不给予女方赔偿也是合理的,没有法律规定会让男方强制性的赔偿。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为男方也是无过错房,所以男方可以不进行赔偿。
企业如果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就可能面临破产的结果,破产之后就会涉及到破产债权的申报。那么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顺序是什么呢。 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顺序: 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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