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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本上能加个曾用名,只有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理科室去申请名字修改即可。注意:要求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
曾用名没有用过,就不叫曾用名。不可以加户口簿上。《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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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上的“曾用名”并非是单独添上去的!那是改了名字后以前的名字就被记录到“曾用名”栏里了! 提供更名流程及材料: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XXX户籍部门,我叫XXX,性别,?,?年?月?日出生,现年?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二人,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年月日)。 2:学校.单位或街道证明(只须证明有这个人就可以,不必证明重名的事)。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5:公证(超过16周岁就应该公证的,不要先公证,万一不要就省200块钱的) 6: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7:需要的资料:户口簿,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19块钱)。
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个人申请、还有增加曾用名的依据或当地派出所的证明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户口簿曾用名增加规定是: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若变更姓名,且未满十八周岁的,由未成年人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已满十八周岁的,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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