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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乡2015年度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市、区要求,特制定2015年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新型城镇化与美好乡村建设协调...
顾名思义,危改项目就是对现在危房予以改造,消除住房危险,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项目。就北京本地来说,危改项目一般包括三种形式: (一)以房地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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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会同市农委、民政局、市残联、市规划国土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农村四大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方案(2018-2020年)》。根据工作计划,市区两级财政补贴原则上应达到6、8万元/户以上,针对已建卡贫困户、低收入户、农村分散供养贫困人口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人群。从2018年开始,针对4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北京市因地制宜,制定精准政策,对生态涵养区、其他郊区、城市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差异化补助标准:对生态涵养区(门头沟、怀柔、平谷、密云、延庆)按4、7万元/户标准给予补助;对其他郊区(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按4、1万元/户标准给予补助;对城市(朝阳、海淀、丰台)按3、4万元/户标准给予补助。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级财政补贴纳入美丽农村建设市级补贴统筹管理。区财政要积极安排补贴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补贴力度。原则上,市区两级财政补贴应达到6、8万元/户以上。对拆除重建、加固维修实际投资不足6、8万元的改造对象,区级财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补助标准。据了解,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分步骤,重点改造四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人群危房,解决北京市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和无房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工作目标。
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三)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四)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五)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六)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市委机构改革:成立市监察委员会,不再保留市监察局,成立市委财经委员会,成立国防与民用技术一体化发展委员会,成立市委审计委员会,统战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工作。市政府机构改革:成立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和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扶贫开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司法局调整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管理体制、市科技局职责、市审计局职责、市林业局职责。整合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的相关职责,成立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作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市政协机构改革:成立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市政协经济委员会联系农业界、研究三农问题等职责调整到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文化文史与学习委员会的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将市政协教育文化体育委员会承担的联系文化艺术界等相关职责调整为市政协文化文史学习委员会。市政协教科文体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教科文体委员会。集团组织改革: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集团组织改革的决策部署,完善党委统一领导集团工作的制度,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的主线,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问题。集团组织改革与机构改革相结合,支持和鼓励集团组织承担适合其的公共服务职能,增强集团组织的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充分发挥党和政府与人民的桥梁作用。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成立了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整合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剥离行政职能后的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委党史研究室)职责,成立市委党史、地方志研究室,保留市档案馆品牌,作为市委直属机构。不再保留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广播电视台由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市委宣传部领导。结合党政机构改革,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归机关所有,事业单位不再承担相关行政职能。改革后保留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为委、办、局。今后,不再保留或设立新的承担行政职能的机构,不再委托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级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降低执法水平,原则上市和辖区只设置一个执法水平。继续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审批服务便利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将机构改革与深化配送服务改革有机结合。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继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大幅提高工作效率。深化1X权力运行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设,加强政府权力事后监管。深化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建设,为社会提供更加公平、透明、规范的服务。进一步推进公共事业部门审批服务便民化和直接服务民生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加强市委对机构编制的领导,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权限和程序,严禁越权审批。严禁超编入人,超职配备领导干部。清理不规范设置的机构和岗位数量,规范合署办公机构、上市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和派出机构的管理,杜绝上市机构的实体化。统筹利用各种编制资源,实行周转池编制制度,加大部门间统筹调配力度。加快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财务预算管理共享的信息平台,继续完善实名制管理,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整个管理过程中的基础作用。坚决整顿部门通过项目资金分配、评估监督、评估表彰等方式干预下属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设备。完善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人事、检查、审计等部门的合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督检查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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