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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区申购经济适用住房,首先要参加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届时请在规定时限内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领取并提交相关...
经济适用房在别的国家和地区一般被称为公共房屋,中国香港称为居者有其屋,中国澳门称为经济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新加坡称为组屋。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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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1.区别:经济适应房属于社会保障性住房,而限价房则是政府调控高房价的一种手段。 限价房就是说一种限定价格的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限价商品房是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来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的时候就已被限定房屋的价格、建设的标准和销售的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 2.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产种类,是适合于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社会保障住房。对经济适用房项目,政府免收土地出让金,其他应征收的各项收费减免50%,并对成交价格、购买对象、面积和开发建设单位的利润进行限制。
1、申请人具有天津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 2、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 3、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4、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的1.5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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