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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闽民优[2008]446号)文件规定:从2008年...
2016年7月27日,河南省政府下发通知:9月1日起,全省执行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新的《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含被征地群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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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有非营运用的房产可以享受免税,企业创办的用于自用各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以及医院可以享受到免税;经过房屋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一致鉴定的危房、停止使用的房产,经市县政府批准可以免征房产税,对于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力量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可以暂免房产税;对于房产税的减免主要还是针对企业或者个人在房产使用上对于社会所做的贡献为主要依据,既做到有法可依,也做到公正平等。对于能够享受到房产税减免的个人和企业,做出了自己的义务。也相应的减少了税收的负担,在每个年度终结,需要申请减免的企业要提出书面的申请,提交经营状况以及相关证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予以减免。综合来说,企业和个人可享受的房产税减免可以依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免征或者减征,充分保证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国家对纳税人的保护。在上述当事人需要办理相关的土地使用证时,如果符合减免土地使用税的情况,则是可以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来申请减免,否则可以导致违法的行为而需要追究责任,具体情况下还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变更问题,由土地管是部门处理。
《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中明确规定: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10元;高温津贴适用范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近日,河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13〕65号),文件明确将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和供养标准。并要求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以政府名义出台提高保障标准的文件。城市低保月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农村低保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800元。经省政府同意,自2013年起,我省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2012年的每人每年不低于24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2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2012年的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220元。提高标准部分省财政补助50%,其余由市和县负担。2013年,我省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15元和12元,提高部分主要由中央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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