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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来说结算是不能超过合同价的,合同里面已经包含了不可控风险的费用。合同是双方之间的约定,双方同意,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对双方就有效力,没有...
以下就是工程款结算以合同范本:工程保修尾款支付申请 我公司负责施工的项目。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根据双方签订的《某某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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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我来告诉你施工合同工程范围怎么写吧:工程内容系指你所要承建的内容是什么,如:设计图纸中有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空调、电气等内容,而要承包给你施工的是哪一部分。 承包范围:是指你从哪里作到哪里,比如:一栋楼房共有三十层,承包给你的只有十层,那就指明那十层具体的位置即可。
对于结算款项工程能超合同的10%吗,施工过程变化都是预料不到地,公正地说,只要经过建设单位的审查或审计部门审查,超过10%也可以的。
1、工程备案合同对结算无用,备案合同仅办理手续用,不应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第四十七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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