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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向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
非法集资会追缴利息,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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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法律规定非法集资可以偿还利息。债权债务清算后,如果有不正当财产,没收,当场支付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筹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不能用财政资金补偿非法筹资造成的损失。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筹资者仍无法偿还筹资,参与者应自行承担损失,不得向有关部门索赔。
非法集资会追缴利息。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其中支付过的利息也属于非法所得,会计入诈骗数额,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由此可见,筹集不正当资金的利息可以折扣本金。非法集资是指公司或个人未按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证明书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约定在一定期间内用货币、实物和其他方式向出资者回报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项也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集资参与人收回本金或者获得回报后又重复投资的数额不予扣除,但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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