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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都需要打电话报交警处理,因为只有交警才能划分责任。(简单或者争议不大的事故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交警介入以后,需要对事故的发生...
撞人了一般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受害方无力支付医药费的,可以由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也应当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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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一般都有强制保险,当发生伤人的交通事故事时,可以在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自己承担。受害人的住院费,一般由肇事者垫付,如果肇事者拿不出,有些地方是由交警部门协调医院处理,或受害人自己先垫付,最后由保险公司和肇事者承担,但处理起来是事后的,需要时间。你们的情况,当务之急是把救人,只好自己先拿钱出来了,如果经济能力告罄,恐怕只能等交警队的处理意见了。
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大家可能知道这一个结论,我简单说说背后的逻辑: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会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样的认定相当于是对客观事实的描述和专业技术鉴定,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不会确定赔偿与否和赔偿金额。因此,赔偿的问题交警其实说了也不算。在交警队,交警只能组织双方调解,他并没有权力强制一方赔偿另一方。调解最基本的原则是自愿。赔偿的问题,如果调解不成那么就要由法院判决。在判决生效之前,肇事方是否应当赔偿,赔偿的金额是多少都是未知数。因此,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你可以和对方监护人说,不提供资料就不能到保险公司理赔,也就无法进行下一步的赔偿协商,不行就起诉,由法院来裁决。
首先,从法律层面上,并未规定肇事者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对于交警也只有对事故责任判定的权力,关于赔偿的问题交警说了不算,交警只能组织双方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只能由法院判决,因此在判决前任何的支付都是肇事者自己自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法律上没特别指明必须先垫付。行为人虽然是出于故意,进而开车撞人,但是也只能认定其可能构成故意犯罪。具体认定为什么罪,这就要结合实际的情况了。在故意开车撞人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下,不见得就一定会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了,若此时只是造成人员受伤,而没有出现死亡结果,也不一定就是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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