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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规定,如果因病医疗期满仍不能在原岗位工作的话,用人单位可以与职工协商解除合同,并按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一、医疗期内公司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单位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和医疗补助金(最长12个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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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劳动部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具体规定了不同的工作年限所对应的医疗期,如果您工作不满10年,在本企业工作不满5年,您所应有的医疗期为3个月,并且是按照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的;在3个月的医疗期内所在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在医疗期内工资待遇根据所在企业的规定不同而有所不同,一部分国有企业是发给原基本工资,也有一些企业是按照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办理;但是所在企业都应当支付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80%的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如果用人单位在医疗期慢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可以向其主张经济补偿的,若是和单位协商不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请问您具体是什么态度呢?您的工资水平具体如何?工作时间有多久了呢?公司是否有为您缴纳社保?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需要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在网上不宜提及个人信息,建议您直接来电详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以便给您专业的法律指导。
在法律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实际工龄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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