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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损车辆的新旧程度。受损车辆如果超过一年的,往往不被认为是新车。鉴定的时候会受影响。 2、如果受损车辆不是重要部位,如挡风玻璃、倒车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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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一、报案登记凡机动车辆出险受损后,被保险人一般是拿着机动车辆保险证口头向保险公司报案,现在更多的是以电话形式报案。二、查抄单底报待报案人员在报案登记完毕之后,应根据保单号码及时进行电脑抄单。根据抄单,接待报案人员应首先确定所报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若不在保险责任范围或有以下情况,保险公司无赔偿的,在向保户解释清楚的情况下,可拒绝受理。三、现场查勘安排处理接待报案人员(或称理赔内勤)根据抄单底单确认所报事故属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后,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带班负责人)汇报,由部门负责人(或带班负责人)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安排查勘定损人员赶赴现场查勘定损,并告知应备资料及注意事项。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损失较大的案件或一时难以确认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疑难案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和超过核赔权限的案件,应及时向管辖分公司或总报告,经查勘后,以书面形式上报管辖分公司或总公司。
车险定损注意事项有:1、车辆维修前需确定损失部位的维修方式。首先必须告诉大家的是保险公司对于损失部位的定损原则。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即损失部件可以进行修复使用,且修复后不影响该部件的正常使用功能的,应当进行修复处理。如果损失部件无法修复的,可以更换损失部件。2、定损地点与维修地点要尽可能在同一家维修单位。3、确定车辆维修费用金额。4、应尽可能地一次性完成确定损失的工作,避免二次定损。但是,对于损失情况严重而且复杂的,可能在受损车辆解体后发现尚有属于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应要求修理人及时通知检验人员进行二次检验,在核实后,可追加修理项目和费用,但也必须签it确认机动车保险定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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